招标公告

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院办 文章来源: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点击数:285 更新时间:2024-04-22

因工作需要,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拟对危险废物处置服务进行比选采购,现面向社会公示,兹以公告方式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单位参加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危险废物处置服务

二、项目概述:

序号

危废名称

危废代码

形态

包装方式

处置单价最高限价

采购量分值

(单位:分)

1

废水池固体废物(污泥)

841-001-01

固体(以实际清掏后压滤、干化、消毒、含水率低于15%后打包好的重量)

密封袋装

5元/kg

40

2

过期药品

841-005-01

固、液体

密封箱装

20元/kg

20

3

实验室废液

841-004-01

液体

密封桶装

50元/kg

20

4

废血压计

841-024-29

固、液体

密封箱装

150元/台

5

5

废温度计

841-024-29

固、液体

密封箱装

5元/支

5

6

运输费




2000元/车

10

合计






100

报名及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文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涵盖HW(841-001-01、841-004-01、841-005-01医疗废物及900-024-29含汞废物);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及无重大违法记录,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廉洁保密的工作原则,保证审计报告和审计结论的真实准确、客观公正、合法合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必须具备的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比选须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与被授权人双方签字或盖章);

3.报价单(格式自拟);

4.比选文件须包含以上资料及其他商家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一份即可(格式自拟,为节约成本不一定需要制作成专业标书样式),需以密封形式提交,封面上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注]:本次比选项目不再单独提供其他文件。递交比选文件时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报价单及比选文件须加盖报价单位鲜章;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比选项目

五、比选要求:

本次比选报价公司均以比选文件报价单的最终合计分值(最低报价/报价*采购量分值)最高为中选公司,院方再次和中选公司进行第二次议价,第二次议价价格作为实际结算单价,最终结算总价以实际购买数量结算。

、报名及现场比选时间、地点:

2024423日至20244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宜宾市第人民医院总务科办公室,逾期不再接受,不收取任何费用。

     202442615:00,在宜宾市第人民医院1号楼10楼电教室进行现场比选,报名商家需到现场参与。

      联系人:老师、陶老师   联系电话:0831-3334485

     、监督及投诉电话:

院纪委联系电话:0831-3323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