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我们

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关于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作者:院办 文章来源: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点击数:2426 更新时间:2023-05-15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党的卫生事业,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三、岗位需求表

科室

岗位

人数

学历

要求

专业要求

备注

检验科

检验

技师(士)

2

本科及以上

医学检验专业

1.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取得检验士及以上资格;

法务部

法务

专员

1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法律相关专业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资格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23年5月14日-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书等所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地点: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十楼人事科

(二)考核

1.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检验技师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占40%,均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指标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在进行面试2天前提出不参加面试而空缺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排序予以递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予以递补。根据折合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法务专员人员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按不低于岗位招聘指标数1:3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由本院组织实施,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录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待遇及管理

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医院有关编外人员规定执行。聘用合同首签1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0831—3334258,联系人:老师。

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3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