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医共体总院各院区消防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我院近期拟对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各院区消防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WYZYCG-2026-013)进行院内询价采购,兹以公告方式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2.项目编号:YWYZYCG-2026-013
3.项目名称: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各院区消防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4.项目基本情况:1.本次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49500元。采购预算金额包括:服务成本、税金等直至项目验收所需的一切费用。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
6.履约地点: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各分院区。
7.付款方式及要求:1.采购合同签订后,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后支付至总监理费的80%,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剩余20%监理费。
8.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程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9.成交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
二、采购需求
1、监理服务要求:
项目监理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有详细的确保质量管理的监理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有详细的确保安全管理的监理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有详细的确保环境保护的监理措施)、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有详细的确保文明施工的监理措施);工程进度管理措施(有详细的确保工程进度的监理措施)。
(2)、监理服务技术要求:
①按业主提供的有关图纸、设计说明、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监理,不能超过国家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
②材料要求:按要求供应材料,所有材料均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生产厂商的质量要求的全新货物。
③工程质量:满足设计、监理、验收规范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强制性验收的合格标准。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四、询价申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与被授权人双方签字或盖章);
3.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4.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社保缴纳证明、类似项目总监业绩、无在建项目承诺。(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信用资料:无失信惩戒、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承诺书、信用平台查询截图。(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具有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按附件1:报价单进行报价。
五、评审办法: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询价开启时间:2026年9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询价响应资料允许现场递交或邮寄提交,将响应资料在询价开启之前送达指定接收地点,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邮寄地址:宜宾市南溪区交通街113号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1号楼10楼采购办,刘老师,0831-3244590)
七、询价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交通街113号,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1号楼10楼会议室。
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