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

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用气体配送服务(第二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院办 文章来源: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点击数:188 更新时间:2025-05-28

我院近期拟对医用气体配送服务(第二次)(项目编号:YWYCG-2025-017)进行院内竞争性谈判,兹以公告方式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3.项目基本情况:(1)本次采购人为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采购内容:医用气体配送服务

本次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7.6万元。采购预算金额包括:产品成本、运输、搬运、卸货、税金等直至项目验收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

1.采购明细

序号

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或规格

最高限价(元)

1

医用氧气

40L/

42

2

食品添加剂液体二氧化碳

40L/

385

3

液氮

20L/

400

具体参数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药品GMP现场检查结果通知书复印件或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

(3)供应商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有委托运营方,可以提供第三方的运输资质以及有效的合同)。

四、报名须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与被授权人双方签字或盖章);

3.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注]:谈判申请人报名登记后,原则上不得放弃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如因故无法参加,务必提前来函告知并说明缘由,否则将以扰乱采购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五、谈判申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

详见谈判文件。

六、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1.报名地点:原南溪区卫生健康局(南溪区文化路东段39号)205办公室。

2.联系人:刘老师

3.报名电话:0831-3244590

4.报名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文件可加盖鲜章后以PDF文档形式(文件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发至邮箱524858713@qq.com,我院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初审,初审合格后发送磋商文件为报名成功,请在报名截止最后一天登录进行邮箱确认,谢谢!

七、谈判时间:2025年6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交通街113号,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1号楼10楼会议室。  

 

                                                  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