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智能监控系统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医院因工作需要,拟采购智能监控系统服务,请有相关服务及信息且具有合法合格资质的供应商与采购办联系,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告。
一、技术参数(实质性):
1、服务内容:
序号 | 系统名称 | 数量(个) | 预算单价(元/个/月) | 预算总价(元/年) |
1 | 智能监控系统 | 16 | 100.00 | 19200.00 |
2、智能监控系统安装后,达到医保监管要求。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
1.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完成安装。
2.服务期限:1年。
2.履约地点: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3.履约方式: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合同签订时效: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5.付款方式:完成安装服务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接到成交供应商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后的6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款项;服务期满后支付剩余合同总金额5%的款项。(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6.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二、报名时间
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2日(3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收资料。
三、调研资料递交
原南溪区卫生健康局(南溪区文化路东段39号)2楼205(采购办),请按第四项要求准备一套完整的询价采购资料。
四、询价资料及要求(所有材料加盖公司鲜章并密封)
1、营业执照(生产企业和供应商);
2、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投标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明细报价表(报价表见附件);
五、需求咨询
刘老师 0831-3244590
六、递交方式
请按要求、顺序就以上项目分别准备一套完整的报名资料,纸质档(密封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资料直接送至南溪区文化路东段39号(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采购办205)(资料接受邮寄)。
附件1:询价函
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