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

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自行监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院办 文章来源: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点击数:1107 更新时间:2025-03-10

我院近期拟对医疗设备维修(项目编号:YWYCG-2025-008)进行院内竞争性谈判,兹以公告方式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宜宾市第五人民污水处理站自行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基本情况:为保证医院医疗废水排放符合宜宾市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证》要求,采购一年污水处理站(含江南分院)自行监测服务。

本次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4.5万元/年。采购预算金额包括:污水处理站监测服务、税金等直至项目验收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

1.采购明细

序号

服务地点

服务要求

预算单价

元)

最高限价

(万元)

1

本院区

检测无组织废气、废水、噪声

1.8

1.8

2

江南院区

检测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废水、噪声

2.7

2.7

 

2.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报名须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与被授权人双方签字或盖章);

3.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注]:谈判申请人报名登记后,原则上不得放弃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如因故无法参加,务必提前来函告知并说明缘由,否则将以扰乱采购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谈判申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

详见谈判文件。

、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1.报名地点:原南溪区卫生健康局(南溪区文化路东段39号)205办公室。

2.联系人:老师

3.报名电话:0831-3244590

4.报名时间:2025311日至20253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文件可加盖鲜章后以PDF文档形式(文件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发至邮箱1071147854@qq.com,我院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初审,初审合格后发送谈判文件为报名成功,请在报名截止最后一天登录进行邮箱确认,谢谢!

谈判时间:2025314150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交通街113号,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1号楼10楼会议室。  

 

                                                  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