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

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有一批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公示

作者:院办 文章来源: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点击数:4505 更新时间:2024-06-24

我单位拟对2023年度一批到期报废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回收处置,特向符合资格条件且具备报废物资回收处置能力的回收商进行竞价招标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项目。

二、项目内容处置资产原值为人民币伍佰肆拾壹万陆仟捌佰壹拾壹元(5416811),主要为医疗设备和办公设 (详见附件1)

三、出售价格:底价为5232元,低于底价的报价无效。

四、竞价方式公开竞价,价高者得。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最高报价,处置人则通知相同最高报价的竞买人进行二次报价,价高者得。

五、竞买人资格要求必须具有合法经营权的工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具有与处置标的相关的经营范围及处置能力相关许可证或资格证(含但不限于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特种行业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国家保密局涉密电子存储介质销毁资质证书),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六、竞价文件下载及报价竞买人下载附件2进行报价;在文档中写上回收公司名称和报价,加盖公章或者手印。

七、递交竞价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626日下午17:00时。

八、递交竞价文件、竞价地点竞价时间通过现场将竞价文件递到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设备耗材科办公竞价时间2024627日下午三点半

九、竞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竞价文件由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单法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法人或自然人请写委托证明)组成,需加盖公章或手印

十、现场考察时间:处置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考察,如需现场考察,请联系处置人。现场考察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竞价时间前一日的工作时间。

十一、保密要求:中标竞买人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货物中可能残留的任何资料,如因中标竞买人泄露货物中残留的资料发生泄密事件,由中标竞买人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竞价结果现场公示。

十三、其他要求:

1、回收单位应在确定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付款,款项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拆解、搬运等处置工作。处置工作须在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2、回收单位对回收、拆除、搬运、处理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回收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等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环境危害由回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回收单位若损坏处置资产以外的设备、设施,或因处置发生任何事故,须负责维修或赔偿。

4、回收单位在拆解、搬运完成后要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原貌。十四、处置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越颜  办公电话:0831-3322466    

    特此公告。

附件1: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固定资产报废明细.xls

附件2: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报价单及承诺函.docx

报价函及承诺书.doc

固定资产报废清单.xlsx



 

 

 

 

                                  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4.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