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工作制度
院务公开工作制度
1.0 目的 推进和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促进我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诚信行医,立和谐医患关系,不断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
2.0 适用范围:全院
3.0 工作要求
3.1 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院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承办科室或个人、信息反馈及责任追究。行政办公室负责院务公开日常管理工作,信息科协助承办科室完成相关工作。
3.2 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公开,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严禁发布虚假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3.2.1 医院基本情况:医院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包括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准入许可、医疗设备配置、重点学科、科室布局、职能科室设置、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职称等。
3.2.2 医疗收费:包括门诊、住院各种药品、检查、辅助治疗、医用耗材等项目价格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3.2.3 公告通知:包括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宜公开的信息、医院人事任免、招录招聘、招标采购。
3.2.4 卫生政策:包括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国家的相关医疗政策。
3.2.5 应急工作:包括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医院应急工作流程和职责。
3.2.6 诊疗工作:包括门诊、急诊、住院患者就诊流程。
3.2.7 行风建设:包括医德医风建设、病人的权力与义务、医院服务投诉方式、上级部门投诉方式等。
3.2.8 医院管理:医院发展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完成年度计划情况、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医院运营管理情况、人事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3.2.9 内容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先进行提交,由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公开信息。
3.3 院务公开分为院内公开和院外公开两种形式。
3.3.1 采用医院院务公开栏、党委会、行政办公会、院务会、职工座谈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向职工发布院务公开信息。
3.3.2 通过宣传栏、医院网站、电子显示屏、多媒体查询系统公示医疗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医疗质量、医疗费等。门诊患者提供门诊发票、住院患者费用清单的形式公开医疗费用信息。
3.4 结合院务公开内容,采取适时公开、长期公开。承办科室作好公示信息的登记工作。
3.5 院务公开信息的反馈处理。针对院务公开中收集到的群众意见,承办科室作好记录并向相关领导汇报,医院领导班子认真分析,及时修正院务公开所涉及内容。
3.6 院务公开制度的追究制。在院务公开制度具体执行中,对工作拖延不办,或督办不利的责任人给予追究,根据造成影响的程度酌情扣发效益工资,并追究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