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医发〔2019〕54号 关于印发《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切实维护病员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院特制订《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2019年5月23日
附件:
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诚信行医,和谐医患关系,不断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增加管理和服务的透明度,保障医院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促进依法执业、诚信行医,根据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省卫生厅《关于全省医疗卫生单位深化院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继《南溪区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医院目前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医疗卫生方针、政策,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通过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和医院职工民主监督,以医患沟通为重点,促进医院和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医院持续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二、院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真实可信。医院要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公开真实可信的信息,严禁弄虚作假、言而无信。
(二)注重实效。院务公开要有利于完善医院民主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保护和激励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搞形式主义。
(三)医患和谐。向社会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要有利于社会增进对医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有利于方便患者了解医疗服务信息,有利于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双方医患沟通和互相理解。
(四)及时有效。院务公开要在定期公开规定信息的基础上,要根据医院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及在突发事件状态下,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及时公开相应的信息,加强与社会和患者的沟通,促进突发事件的有效解决。
三、院务公开的内容
院务公开分为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大主要内容。
第一:对外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主要内容
1.医院资质信息:
(1)医院依法执业登记、医疗业务范围、等级、职能及业务科室设置;
(2)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注册情况及相关资质信息;
(3)重大医疗技术准入及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
2.管理制度:包括门诊、急诊和病房管理制度,病员入出院、转院管理制度;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等。
3.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或提供所提供服务的价格查询服务,并公开查询方式。
4.便民措施:
(1)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公开办理程序。
(2)医疗服务规定与流程,包括: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就医流程、医保办理程序、病员须知、应急疏散通道专家姓名、职称、专业;
(3)医院结构布局示意图。
(4)医院管理职能科室及查询电话;
(5)工作人员佩戴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上岗。
5.行风建设情况:
(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2)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包括医德规范、医务人员行为准则;服务用语、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承诺等;
(3)医疗纠纷接待受理办事科室、处理和办事程序。
(4)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
(二)向患者个人公开的主要内容
1.为门诊患者提供费用清单。
2.住院病人实行费用“每日清”制度,医院每天通过适当方式向患者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或提供费用查询服务,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
3.医保医疗事务公开
(1)医保医疗补偿标准,每月住院人次、费用、补偿费用,二次补偿患者基本信息(姓名、疾病、补偿金额等)。
(2)医保药品目录及诊疗目录。
(3)重特大疾病补偿情况。
第二、向内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医院重大决策事项:
1.医院发展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完成年度计划情况;
2.重大决策、中层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医院运营管理情况:
1.医院医疗工作状况;
2.财务管理事项;
3.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情况;
4.重大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结果;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等规定应公开的内容;
6.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
(三)人事管理
1.人员编制情况及人员出入编的情况;
2.岗位管理设置情况;
3.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情况;
4.人员进修、培训情况;
(四)党务信息
1.党组织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
2.党组织作出的重要决定和决议;
3.党组织部署的重要工作及实施情况;
4.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通报;
5.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
6.发展党员过程的公示;
7.年度党费收缴、开支情况。
(五)职工关注的相关信息
1.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奖励的对象、条件、名额、程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
2.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和结果;
3.对违法违纪职工及医疗事故责任人的处理等;
(六)领导干部重要事项
领导干部述职报告、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等情况。
四、院务公开的形式
根据公开事项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对外公开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一)对社会公众公开的主要形式
1.在门诊、病房或对公众服务窗口等醒目位置设立公开专栏;
2.编印、发放就医手册、宣传资料;
3.设立电子大屏幕公告栏、宣传橱窗等;
4.通过医院网站、自有非商业性网站或政府官方网站公开;
5.建立院领导接待日,公布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公布医院电子信箱。
(二)对患者个人公开的主要形式
1.对住院病人提供费用查询服务。病人出院时,医院提供总费用清单;
2.对门诊患者应以“费用清单”的形式,向病人或家属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
(三)向单位职工公开的主要形式
1.院务公开栏;
2.会议:党政工联系会、院周会、职工座谈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等;
3.医院网站、公众号;
4.文件、简报等。
五、公开的程序与时间
(一)院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公开”事项。根据医院工作情况,或根据职代会提出的要求,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院务公开责任职能部门提出公开内容。
各院务公开责任科室每月向院办公室提供院务公开内容一次(每月5日—8日),重大事项、特殊事项及时提供;党政负责人按分管职责权限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后,由院务公开具体实施小组报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以适当的形式公开。每次公开的相关资料交工会留底备查。对公开的内容出现疑问并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由院务公开执行小组负责做出解释或解答;对出现争议的,由院务公开具体实施小组负责调解,提出解决办法,并向当事人做出反馈。
(二)院务公开的时间
公开时间应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特别是动态性的内容要及时更新,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做出回应。
六、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院务公开实行医院党政领导、院行政主持、职能科室具体运作、工会和职代会协调监督、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院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小组和以院长为组长的院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小组,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实施和督查,切实推进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同时制订相应的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