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

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关于消防维保业务招标公示

作者:保卫科 文章来源: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点击数:9733 更新时间:2021-08-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2011年修订),以及《四川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消防维保业务进行外包,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参加。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消防维保

二、基本情况: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位于宜宾市南溪区交通街113号,建筑面积为30000㎡;

三、服务期限:一年。

四、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具有消防维保资质(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及四川消防服务机构管理平台网上备案截图)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年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具有良好的技术支持、完善的服务制度,能提供良好服务,在宜宾地区设有分支机构和售后服务网点(需提供场地租赁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维修响应时间白天1个小时、夜间2小时之内派遣已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人员到现场修复存在问题和故障的消防设施,并承担不及时维修发生的责任。

(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报名时需提前自行踏勘现场,制定一份符合本场所实际的消防设施维保方案。

五、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16日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

六、招标文件领取

(一)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16日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

(二)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位于宜宾市南溪区交通街113号

(三)标文件领取方式: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报名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即可)盖鲜章,消防设施维保方案

、投标文件的投递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投标文件

(一)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投标人信息;若因投标人提供的错误信息、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本项要求,对其投标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二)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81716时整(北京时间)

(三)投标、开标地点: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位于宜宾市南溪区交通街113号

(四)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八、评标原则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分,评分最高的三家公司做二轮报价,报价最低者中标。

、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联系人万老师1528310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