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万源市中心医院医学验光配镜及屈光矫正等眼科材料采购公告

作者:院办 文章来源:万源市中心医院 点击数:2997 更新时间:2023-02-14

为保障我院眼视光中心用辅材,如镜框、镜片、视觉训练类材料的质量和价格,特对我院眼视光中心辅材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医学验光配镜及屈光矫正等眼科材料采购

二、项目编号:万医采〔2023〕2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简介:眼视光中心医学验光配镜及屈光矫正等眼科材料(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并提供下列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法人、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②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提供合法的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③供应商属于企业分支机构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财务制度目录或工商备案章程;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或近半年内任意1月的缴税及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7、其他类似效力要求: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法人及经办人身份复印件

8、本项目特殊资质要求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

①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满足第一类医疗器械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41条第二款的可不提供),根据国家规定有涉及前述证明材料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

②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明材料;

③须提供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备案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3)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六、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至2023年2月21日17:30(工作时间)

报名方式:1.万源市中心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现场报名;

      2.将报名资料(PDF版)发送至代老师邮箱(1640451960@qq.com),联系代老师报名。

报名要求:报名单位需提供第五条1-7项资格要求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文件获取:1.报名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2.电话报名的联系代老师获取采购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磋商现场递交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3年2月24日下午15:00(如遇特殊情况,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磋商地点:万源市中心医院小会议室。

投标人需派代表出席磋商会(携带身份证出席)。

九、结果公示:

磋商结果在万源市中心医院官网(www.wyszxyy.com)上公示。

十、信息公告:

有关本采购项目的一切信息(包括公告、公示、更正等)都将在万源市中心医院官网(www.wyszxyy.com)上发布,视为已将所有信息(包括公告、公示、更正等)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相关供应商应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其自行承担责任。

十一、其他:当报名单位小于3家时,不开标,作流标处理。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万源市中心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万源市古东关街道春坪巷7号    邮编:636350

联系人:代老师                 联系电话:13982894161

 

                                    万源市中心医院    

                                    2023年2月14日